个人房贷流程

商贷第一步:签约纳税
   签约纳税具体有三件事。置业者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契约》、《买卖合同》;置业者按开发商的具体要求缴纳首付款;置业者与开发商各自按房价款的0.5%的额度缴纳印花税。

   商贷第二步:预售登记
   这一步一般由开发商代办。

   商贷第三步:向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的现场律师提交申请
   这一步后,开始进入实质性的贷款阶段。提交申请时,置业者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份)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3份)
   3.暂住证(限外地置业者,原件、复印件3份)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3份)
   5.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3份)
   6.单位法人或私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职业收入证明、兼职收入证明(原件、复印件3份)
   8.《北京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2份)
   9.首付款凭证(发票,原件、复印件3份)
   10.《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批准通知单》(限外省市置业者,原件、复印件3份)
   必须说明的是,当有共同申请人时,共同申请人也需提供上述资料。

   商贷第四步:填写申请资料
   贷款律师会协助置业者填写申请资料。资料具体包括:
   1.《个人住房贷款借款申请表》5份
   2.《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讲解
   3.《贷款房屋所有权证收押合同》4份
   4.《授权委托书》2份
   5.《承诺书》1份
   6.《谈话记录》1份
   前四项填写后,开发商必须签字盖章。同时,置业者须按贷款额的0.3%交纳律师费。

   商贷第五步:律师审核资料,转交银行

   商贷第六步:签订贷款相关合同
   银行审核贷款人资信、贷款额度、贷款年限后,与贷款人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文件:
   1.《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5份
   2.《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个人住房保险投保单》1份
   3.《个人住房担保贷款划款凭证》1份
   4.《印签卡片》1份
   5.《电子货币卡申请表》1份
   6.《代扣还款委托书》1份
   7.《储蓄存款凭条》1份
   需要说明的是,签订投保单时,需交纳房屋财产保险费、还款卡工本费(3元)、还款卡存底费(10元),所有文件需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如果有共同申请人,所有申请人都要到场签字。

商贷第七步:贷款申请人按月还款

二:

“个人购置住房贷款”是最基础的住房按揭业务,各家银行都在开展该业务,个人购置住房贷款是一种担保性贷款,可采取抵押、质押、保证或上述三种担保方法并用的方式。

  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各银行一般都要求“个人购置住房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不低于购买住房全部价款的2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20%作为购房首期付款;4.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申请所需证件
   在申请借款时,申请人应出具多种文件,主要包括: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有效居留证件);2.贷款人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3.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它批准文件;4.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证明和抵押物估价证明;5.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6.以储蓄存款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银行存款凭证;7.以公积金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批准动用公积金存款的证明。
   个人贷款额度
   个人购置住房贷款的贷款额度为不高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或实际购房费用总额的80%(以二者低者为准),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
   偿还方式选择
   在还款时,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如借款人提前还款,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偿还本息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1.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2.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等还款方法,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房贷质押和抵押
   可以作为购置住房抵押物和质押物主要有如下种类:(一)个人住房贷款的抵押物
   1.借款人有权自主支配的房产及其它地上定着物;2.借款人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个人住房贷款的质押物包括,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个人定期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
   (肖宾)
   个人二手房贷款业务流程
   个人二手房贷款业务主要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售房人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具有完全处置权利、在二级市场上合法交易的个人住房或商用房贷款。
   与办理“个人购置住房贷款”不尽相同,借款人申请个人二手房贷款时,需要提供:1.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2.首付款证明;3.所购房屋产权证明;4.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授权文件;5.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等非商品房上市,需提供有关部门准予上市交易的文件或批准证书;6.房龄在5年(含)以上及贷款人认为房屋价值需评估的,借款人应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价值评估报告。
   个人住房装修贷款
   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是指申请人以自有住房装修为目的,自己先付装修款的一部分,其余部分由银行贷款,分期还本付息。各银行一般规定“住房装修贷款”最高限额为20万元,期限最长为五年。
   申请人在办理该业务时需提供:1.个人借款申请表;2.申请人和共有人有效证件和户口簿;3.拟定装修的住房产权证明文件;4.借款人与装饰公司签订的《住房装修施工合同》和《报价单》;
   5.已付首期款的发票或收据原件;6.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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